隨意翻著某搖滾迷推薦的《男孩吶喊自由鳥》,一篇篇搖滾背後的傳奇以以虛實交錯的新聞報導、小說、寓言、劇本方式解構又重組,誠如書評所說的「滑稽又深入,詭異卻迷人」,讓人捧腹大笑痛快至極。
第一篇裡出沒在各大演唱會,在安可曲時以一聲Free Bird鬧場的聽眾(典故詳見延伸閱讀),讓Keith Jarrett都即興不起來拂袖而去的惡劣,如果對上KUSO成性的跨界樂團Igudesman & Joo,或者我們的南王部落,可能激發另一種意外的火花?
某篇裡用的Paranoid,可以讓披著人皮的外星人現出原形,於是全國開始瘋狂的流行這首歌,這是MIB第四集或是X Files小劇場的情節呢?Anyway,這種單純直接到近乎白目的美國,非常對我的胃口,看原文更可以感受到字裡行間那種美國的味道。
還有幾篇關於南方的Live Music Capital of the World(哎呀德州人一向自大),讓我回憶起在Austin趕場的歲月。曾經,夏天的夜裡穿著涼鞋來到草地上,參與SXSW,名不見經傳的歌手唱著亂七八糟的民謠,或者在第六街上酒吧裡飄盪出來的鄉村歌曲,學校體育館裡近乎免錢的Aerosmith。那些日子真是美國生活最美好的回憶。
啊~真的該去聽場演唱會了(或看場熱狗配啤酒的球賽)!
【延伸閱讀】
˙本書翻譯何穎怡談《男孩吶喊自由鳥》(想當年我也曾愛極了Santana的)
˙音速青春的書評
第一篇裡出沒在各大演唱會,在安可曲時以一聲Free Bird鬧場的聽眾(典故詳見延伸閱讀),讓Keith Jarrett都即興不起來拂袖而去的惡劣,如果對上KUSO成性的跨界樂團Igudesman & Joo,或者我們的南王部落,可能激發另一種意外的火花?
某篇裡用的Paranoid,可以讓披著人皮的外星人現出原形,於是全國開始瘋狂的流行這首歌,這是MIB第四集或是X Files小劇場的情節呢?Anyway,這種單純直接到近乎白目的美國,非常對我的胃口,看原文更可以感受到字裡行間那種美國的味道。
還有幾篇關於南方的Live Music Capital of the World(哎呀德州人一向自大),讓我回憶起在Austin趕場的歲月。曾經,夏天的夜裡穿著涼鞋來到草地上,參與SXSW,名不見經傳的歌手唱著亂七八糟的民謠,或者在第六街上酒吧裡飄盪出來的鄉村歌曲,學校體育館裡近乎免錢的Aerosmith。那些日子真是美國生活最美好的回憶。
啊~真的該去聽場演唱會了(或看場熱狗配啤酒的球賽)!
【延伸閱讀】
˙本書翻譯何穎怡談《男孩吶喊自由鳥》(想當年我也曾愛極了Santana的)
˙音速青春的書評
電影散場,媽眼角含著淚水說:這電影不好,你們以後不要看這種打打殺殺的電影。
我說呀,(你不知道)我就是看這種打打殺殺的電影長大的。
就在用Air Supply的歌學英文的年代,在被窩裡偷偷翻著盜版七龍珠的年代,在滿街AB褲括蓬頭的年代,因為升學壓力過於滯悶,我瘋狂沉迷教父的世界(還有武俠小說和民運),最好的朋友整天跟我指著身上的彈孔說著跟竹聯幫大哥的結拜情誼(我們都是女生,不要懷疑),更愛極電影裡大哥用欲哭無淚的神情狠狠親吻背叛兄弟的耳朵,我天真的認為要經歷這樣的流血和起伏才算活過。
雖然《艋舺》裡的趙馬克還是很英雄,阮小天的狠勁也並沒有超越王識賢和馬如龍的火候,而場景和時代只是被借用來,敘述一個(可能?)曾經有過的故事,坦白說我也說不出喜歡或不喜歡,只是這電影提示我被封存的成長記憶,而且它無可救藥的懷舊呀,用一種灑血宛如櫻花散落的唯美情調,向古今中外的相似影像致敬:用笑話歌頌如花似煙火般美麗的暴力(北野武)、用音樂和動作書寫少年成長的苦澀以及對友情的渴慕(四海兄弟&朋友)、還有如果故事再多說四個小時就可以成就史詩般的偉大(教父),可貴的是多了些只有台客才懂的趣味,像是那隻,貫穿全戲的雞腿。
(這樣說起來我還是有點喜歡?要不然不會看第二次??)
除此之外還真的找不到新的意義,不過電影拍得好是事實(嗯,意義是三小!),看得出製作團隊的用心:攝影剪接很華麗、幾個一鏡到底的場面調度很驚人、陳珊妮的音樂很對味,印象最深刻的是Air Supply的最佳主題曲Making Love Out of Nothing At All,無所不能的黑幫在愛情面前只能低頭,這首歌在我腦海迴盪不去,也算是緬懷逝去青春的一部分?
【延伸閱讀】
˙豆導談主題曲和舞廳的回憶。電影裡是李玖哲的版本,覺得比美聲的原版更有台客黑道的fu耶!
˙原來武術指導是我很愛的韓國(變態)電影Old Boy,確實夠殺。
【同場加映】
˙媽說《痞子英雄》還是比較好看,我說痞英打打殺殺的而且啊低等人才會用槍。繼續說痞英有兩個美女我說柯佳嬿也很正看看《渺渺》就知道,預告最後的笑臉超療傷的!暫且用這樣的笑臉來調和一下人都死光光的嗆辣吧。
我說呀,(你不知道)我就是看這種打打殺殺的電影長大的。
就在用Air Supply的歌學英文的年代,在被窩裡偷偷翻著盜版七龍珠的年代,在滿街AB褲括蓬頭的年代,因為升學壓力過於滯悶,我瘋狂沉迷教父的世界(還有武俠小說和民運),最好的朋友整天跟我指著身上的彈孔說著跟竹聯幫大哥的結拜情誼(我們都是女生,不要懷疑),更愛極電影裡大哥用欲哭無淚的神情狠狠親吻背叛兄弟的耳朵,我天真的認為要經歷這樣的流血和起伏才算活過。
雖然《艋舺》裡的趙馬克還是很英雄,阮小天的狠勁也並沒有超越王識賢和馬如龍的火候,而場景和時代只是被借用來,敘述一個(可能?)曾經有過的故事,坦白說我也說不出喜歡或不喜歡,只是這電影提示我被封存的成長記憶,而且它無可救藥的懷舊呀,用一種灑血宛如櫻花散落的唯美情調,向古今中外的相似影像致敬:用笑話歌頌如花似煙火般美麗的暴力(北野武)、用音樂和動作書寫少年成長的苦澀以及對友情的渴慕(四海兄弟&朋友)、還有如果故事再多說四個小時就可以成就史詩般的偉大(教父),可貴的是多了些只有台客才懂的趣味,像是那隻,貫穿全戲的雞腿。
(這樣說起來我還是有點喜歡?要不然不會看第二次??)
除此之外還真的找不到新的意義,不過電影拍得好是事實(嗯,意義是三小!),看得出製作團隊的用心:攝影剪接很華麗、幾個一鏡到底的場面調度很驚人、陳珊妮的音樂很對味,印象最深刻的是Air Supply的最佳主題曲Making Love Out of Nothing At All,無所不能的黑幫在愛情面前只能低頭,這首歌在我腦海迴盪不去,也算是緬懷逝去青春的一部分?
【延伸閱讀】
˙豆導談主題曲和舞廳的回憶。電影裡是李玖哲的版本,覺得比美聲的原版更有台客黑道的fu耶!
˙原來武術指導是我很愛的韓國(變態)電影Old Boy,確實夠殺。
【同場加映】
˙媽說《痞子英雄》還是比較好看,我說痞英打打殺殺的而且啊低等人才會用槍。繼續說痞英有兩個美女我說柯佳嬿也很正看看《渺渺》就知道,預告最後的笑臉超療傷的!暫且用這樣的笑臉來調和一下人都死光光的嗆辣吧。
新出的暢銷書讓人沒勁,回頭翻書架上的舊書,這本《挪威的森林》是大陸人翻譯的,第一次讀應該是大學時,那時還沒好好談戀愛,對地球人這種生物太不瞭解,所以書裡的情結霧霧濛濛,宛如他羅曼史般的封面,文字漂亮地不著邊際,感覺不到悲傷。
後來村上春樹成了顯學,書一本接一本的出,可是我只讀他的小品和散文,那幾本厚厚的小說對我而言,像外星球的語言越來越難了解。
這次回頭讀挪威森林,經過這麼多年水裡來火裡去的江湖歷練,總算讀懂了。
發現書中每個角色的每一個部份,我漸漸地都有一點:我一直自以為是低調到不行的普通人(渡邊),有盪到谷底的憂鬱時期(直子),有瘋癲看世事的時候(綠),大部分時間是更接近玲子的,皺紋皺成一團可是內心卻越來越明朗的感覺。
真的是好悲傷好悲傷的故事,面對一生中註定的失落和未竟的渴望,這是37歲男子的回憶,恰似我現在的年紀,關於「真實活下去」的方式,也是我一天到晚在想的議題。
只是要真實,這條路不容易,總是跌跌撞撞被質疑,也不知道是不是能繼續理直氣壯的走下去。不過看到村上大叔還不是這樣成了知名作家,或許寫作是一條路吧(佐以養貓、跑步和音樂)。
【延伸閱讀】
˙關於《挪威的森林》的版本沿革(看到美瑤學姊的名字很感動)
後來村上春樹成了顯學,書一本接一本的出,可是我只讀他的小品和散文,那幾本厚厚的小說對我而言,像外星球的語言越來越難了解。
這次回頭讀挪威森林,經過這麼多年水裡來火裡去的江湖歷練,總算讀懂了。
發現書中每個角色的每一個部份,我漸漸地都有一點:我一直自以為是低調到不行的普通人(渡邊),有盪到谷底的憂鬱時期(直子),有瘋癲看世事的時候(綠),大部分時間是更接近玲子的,皺紋皺成一團可是內心卻越來越明朗的感覺。
真的是好悲傷好悲傷的故事,面對一生中註定的失落和未竟的渴望,這是37歲男子的回憶,恰似我現在的年紀,關於「真實活下去」的方式,也是我一天到晚在想的議題。
只是要真實,這條路不容易,總是跌跌撞撞被質疑,也不知道是不是能繼續理直氣壯的走下去。不過看到村上大叔還不是這樣成了知名作家,或許寫作是一條路吧(佐以養貓、跑步和音樂)。
【延伸閱讀】
˙關於《挪威的森林》的版本沿革(看到美瑤學姊的名字很感動)
公司位於照相機特區內,每天都經過無數新的舊的相機。回想起第一台單眼相機老尼(Nikon F50),嚴格來講已是前數位時期的古董,是在美國時跟著學長在南卡羅萊納淡季荒涼的海灘Corpus Christi買的,從此跟我走遍美國,也不知道是否命中注定多舛,學長買的同型相機,在紐奧良的嘉年華Mardi Gras遊行中竟然會被堂而皇之的扒走,而我的相機,之後跟著我從加州陽光到北京初雪,最後竟然還是遺失在馬祖的接駁船上。傷心了好久。
第二台單眼相機是在東京秋葉原買的小米(Minota DiMage7),小米一直很溫柔,從北海道的初夏到黃山的雲海,眼中的世界總泛著復古的光澤,唯一的缺點是吃電吃太多,不斷重演波希米亞小鎮四處找插座的窘況。小米現在跟著好友Sue,在台東過著悠哉的中年生活,學(過)電影的Sue拍起人像隔外鮮活,小米看世界的眼神有了不一樣的詼諧趣味。
第三台相機小尼(Nikon D70)是莫名奇妙的出現在家裏,原來我那宅男小弟不定期就會upgrade家中的3C配備,終於又有相機的我,攝影技巧還是沒太大長進,依然不會架腳架,依然說不上半句專業術語,依然是一顆鏡頭走遍天下。多年來只學到的,就是要不斷的拍用力的拍。
晴天拍,雨天更要拍。
比起藍天白雲,我更鍾情陰天裡的綠野,霧氣裡的樹影,逆光的剪影。
比起123YA,我更專注於疲倦發呆的神情,偷吃東西被發現的鬼臉,腳底走過的路。
還有,走入人群拍陌生的小孩和好友的婚禮,挑戰我的羞赧和自閉,原來攝影成為心理治療的一部份(哈,自以為是Love Shuffle的旺次郎?!)。學習的路還很漫長。
【延伸閱讀】
˙國家地理雜誌出的一系列攝影精技,是我心目中的聖經,就算遙不可及,光看照片作作夢也爽。
˙這本書為半調子又愛照相的旅行者提供很有用的撇步。